
1943 年 - 《开罗宣言》发表:中、美、英三国发表该宣言,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窃取的中国领土,像东北、台湾及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,为战后中国收回失地提供了重要国际法依据,同时也是战后国际秩序构建的关键基石之一。
1943 年,反法西斯战争迎来转折,中途岛战役、斯大林格勒战役的胜利让同盟国掌握战场主动权,战后亚太秩序的构建被提上日程。11 月 22 日,中、美、英三国首脑齐聚埃及开罗米纳饭店,开启了中国首次以世界大国身份参与的国际高峰会议,《开罗宣言》的诞生就此拉开序幕。
会议期间,蒋介石与罗斯福进行四次密谈,美方明确支持中国收复东北、台湾等失地,主张中国以四强身份参与战后国际秩序构建。罗斯福委托霍普金斯依据会谈精神起草宣言草案,却在英方环节遭遇波折:英方试图将 “台湾归还中国” 修改为 “日本放弃台湾”,妄图模糊领土归属。中方代表王宠惠当即严正驳斥,强调必须从法律上明确领土主权,这一立场得到美方坚定支持,最终迫使英方让步,草案原案得以保留。
11 月 26 日,三国首脑敲定宣言最终文本,随后罗斯福与丘吉尔飞赴德黑兰,将宣言内容告知斯大林,得到苏联 “完全赞同” 的回应,使日本归还中国领土成为反法西斯同盟的共同立场。12 月 1 日,《开罗宣言》正式发表,明确宣告 “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,例如东北四省、台湾、澎湖群岛等,归还中华民国”,以国际法形式确立了中国对这些领土的主权。
这份诞生于开罗的宣言,不仅是反法西斯战争的正义宣言,更成为中国收复失地的重要法律依据。此后中国政府依据宣言筹备台湾收复工作,1945 年 10 月 25 日,台湾正式重归中国版图,《开罗宣言》的精神终在历史中落地生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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